人民网,北京,7月8日(东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将舒清颗粒等17种药品转为非处方药的公告》,称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示范和审批。已有17种药物从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包括舒清颗粒、消痞颗粒、七叶神安分散片、翘脂消痛颗粒、藿香正气胶囊、十滴水胶丸、雪梨止咳糖浆、复方木易胶囊、抗菌消炎胶囊、六味地黄咀嚼片、百令片、芩连胶囊、葛根汤片、八珍片、川贝枇杷胶囊、健脾糕片、六味补血胶囊。品种列表和
公告要求相关企业在2020年10月6日前,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补充修改说明书的申请,并及时将修改后的说明书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公告显示,除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中规定的内容外,说明书的其他内容按原批准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药品生产企业自提出补充申请之日起,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双跨处方药说明书可以继续使用。
附录:品种清单
非处方药说明书模板
1。舒清颗粒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照说明书使用,或在药剂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物名称]
通称:舒清颗粒
中文拼音:
[组成]
[字符]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宣肺和胃。用于风热症患儿的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伴有发热、鼻塞、咽痛、流涕、口渴、咳嗽、出汗、舌红或皮毛薄黄。
[规格]每包3克
[用法用量]用开水冲服。1岁以下,每次3克;1 ~ 3岁,每次6克;4 ~ 6岁,每次9克;7岁以上,每次12克;一天三次。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有恶心、呕吐、腹泻和皮疹等不良反应。
[禁忌]
1。那些有严重肝损伤的人是被禁止的。
2。禁止对本产品及其成分过敏的人使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应在饭后服用。禁止与茶和含单宁酸的药物一起使用。避免辛辣、寒冷和油腻的食物。
2。不适用于感冒患者,其特点是恶寒发热、无汗、咳嗽、喉痒、鼻涕清、喉不红。
3。根据用法和用量服用。如果服用3天后症状没有改善,或服用期间症状恶化,请立即就医。
4。如果体温超过38.5℃,请就医。
5。脾胃虚弱、大便溏泄者慎用。
6。体弱者慎用。
7。心脏病、肾病等疾病的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
8。禁止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的人使用,对体质过敏的人应慎用。
9。本产品性质发生变化时,禁止使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督下使用它。
请将本产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物,请在使用本产品前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药物相互作用]与其他药物一起使用时,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您的医生或药剂师。
[存储]
[包装]
[有效期]
[实施标准]
[批准号]
[手册的修订日期]
[制造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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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网络地址: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联系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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