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质量与生态环境质量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质量是环评报告的生命线
[/中国于1979年正式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自2003年9月《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我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在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要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充分发挥其有效性,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最近,两项环境影响评估活动引起了广泛关注。一是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嫌抄袭,抄袭者姓名被抄袭。在这个环评草案中,其实有30多个字“湛江”。生态环境部立即指示广东省和深圳市的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情况。另一个原因是环境影响评估没有科学地评估对珍稀濒危物种如绿孔雀的影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后,建设单位被判处根据现有环境影响评价立即停止水电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道“关口”。然而,这个重要的关口并不是无懈可击的。现实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等现象依然存在。据生态环境部近日报道,自2019年11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国已有25家环评编制单位和30名编制人员因环评文件质量问题被列入黑名单和失信记分等信用管理措施。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建设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防止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这是一个国际公认的环境保护体系。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与生态环境质量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质量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生命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粗制滥造,可能对一个地区的生态环境和长远发展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害。对于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生态环境部门应按照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规范性检查和质量检查,对环评文件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并严肃查处。
此外,进一步促进信息披露和公众参与对于消除持续存在的环境影响评估“剽窃”和“流于形式”也至关重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透明,公众参与渠道畅通,让公众了解规划和项目情况,监督企业和建设单位履行环境责任,督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自觉控制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更好地为沉默的自然“代言”。
[在发展中保护和发展是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重要原则,也是各类工程项目的重要前提。经济发展不应该是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枯竭,保护生态环境不应该是从树上捕鱼的追求。在规划和建设项目时,不能“萝卜不洗泥快”,不能丢下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只有遵循自然规律,人类才能有效地防止开发和利用自然的弯路。人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害人类自己。这是一条不可抗拒的法律。“为短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创造“生态赤字”和“环境透支”的计划和项目注定是不可持续的,未来可能会付出更大的代价。要做环境影响评价,必须“真诚”而不是“正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应该快速有效,但质量不可忽视。这是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秘书长习近平在浙江考察时强调:“实践证明,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生态本身就是经济,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只有认真贯彻“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执行环境评价等环境管理制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的硬仗,才能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健康之路。
《人民日报》(2020年4月21日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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